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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车管所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北京市车管所的相关规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在机动车管理方面,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需向车管所申领号牌和行驶证。申领号牌时,车辆必须通过检验并提交相关证件,如机动车来源合法凭证、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证明、停车泊位证明以及保险单据等。

已领牌证的机动车需按规定期限进行定期检验,部分专业运输单位和个体运输户的车辆还需按照要求进行标识。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报废。对于汽车行驶证登记项目改变、车身改装等情况,必须经过车管所审核批准。机动车过户、转籍、停驶等登记手续也有相应规定,送修事故损坏的机动车和补领牌证同样有具体要求。城区和近郊区对部分车辆不予核发牌证。

在驾驶员管理方面,申领驾驶证需要按规定办理,持有本市或外省市驾驶证的驾驶员需办理登记备案和定期审验。补领驾驶证也需要按规定申请,申领和使用驾驶证时不得弄虚作假。

在其他管理方面,开办机动车解体厂、承担机动车安全检测任务的检测场以及从事机动车教练工作等,都有相应的规定。申领机动车学习驾驶证和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场地与道路驾驶考试也有具体要求。

关于北京临时牌照的领取,需符合相关规定并提交相关证明。临时牌照不可出京,每辆车的临牌最多只能申领三次。

北京市小客车登记工作也有调整,如新购买、转移登记、外省转入等情况都有具体规定。

在驾驶证年审方面,持有AB4驾驶证的年审周期有所变化,记分情况会影响年审。对买卖驾驶证记分行为将加大防范力度,交通违法记分也有相关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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