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的设计初衷主要针对的是汽车,而非摩托车,由于摩托车体积小巧,抓拍技术的局限性使其在违章情况下往往难以被精确识别。
首先,电子眼对于小目标的捕捉能力有限,摩托车的尺寸让它成为了一个难以锁定的目标。其次,摩托车在电子眼的视野中通常占据极小的角度,这意味着车牌号的识别难度大大增加,即使抓拍到照片,如果车牌号无法清晰识别,也无法进行后续的罚款处理。
关于许昌新安装的摄像头,似乎与常规的电子眼有所不同。使用者提及的情况中,即使车辆闯红灯,摄像头并未闪灯,这可能与许昌的红绿灯设置有关。如果红绿灯安装在车辆行驶方向的对面,的确可能导致司机难以观察到信号变化。此外,许昌的摄像头采用的是LED光源而非闪光灯,这意味着在夜间它仍然保持常亮,这可能是未触发闪光的原因之一。
总的来说,电子眼的设计和功能对于特定类型的车辆,如摩托车,可能并不完全适用,这使得它们在抓拍这些车辆时面临挑战。而不同地区的交通技术也可能存在差异,例如郑州的压感抓拍与许昌的LED光源设计,这些都影响了电子眼在不同场景下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