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车辆尚未完成处理,在没有被公安部门扣留的情况下,理论上是可以继续上路行驶的。
然而,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车辆必须能够确保行驶安全,并且需要携带相关的事故处理证明文件。此外,车辆还需要按照规定接受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用于处理交通事故。
根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包含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且需要送达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请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当事人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发生事故的车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继续上路行驶,但必须确保车辆安全,并且需要按照规定处理交通事故,以免对其他人和自身造成伤害或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