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确实是有补贴的,具体补贴金额如下:
1、重型载货车每辆可获得18000元补贴;
2、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依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了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解体。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如下: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专用校车使用15年;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20年;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使用15年;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于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具体行驶里程如下: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专用校车行驶40万千米;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