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弯待转手势:
交警执行右转弯待转手势时,会左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示意正前方车辆停止通行;随后,交警扭头面向右方,右臂与右手手掌平直向左前方摆动,掌心向左,示意车辆可以右转弯。
右转向灯:
当车辆准备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或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环岛时打右转向灯,目的是给后方车辆和对向车辆提醒,这是新交规的明确规定。以前,很多司机在进入环岛时习惯打左转向灯,现在需要遵循新的交规。
左转向灯:
当车辆需要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这是因为进入高速公路通常需要向左拐,而驶离高速公路则是向右拐。同样,从辅路驶入主干道时,也需要打左转向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