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私家车来说,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并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但是,当这些车辆的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将引导报废。
此外,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也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而对于营运汽车来说,报废年限则更加明确。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为12年。公交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为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为15年。微型营运货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轻型和大型营运货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
机动车报废流程如下:
首先,车主需要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加盖车主印章。然后,前往登记受理岗申请,对于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登记受理岗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如果车辆尚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报废标准,会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接下来,车主需要将车辆送交指定的回收企业进行解体。回收企业会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拍照,同时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被打碎,车架需要割断。
最后,车主需要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前往机动车查验岗进行核对并签字。回收企业会回收车辆的牌证,并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