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可以开多少年报废,主要取决于车辆的使用性质:
对于非营运车辆,家用轿车和SUV等5座或7座的车型没有固定的报废年限,但当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会引导报废。此外,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也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而对于营运车辆,报废规定如下:
小型和微型出租客运汽车报废年限为8年,中型为10年,大型为12年。公交客运汽车报废年限为13年,其他小型和微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大型和中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年限为15年。微型营运货车报废年限为8年,轻型和大型营运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
当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或者行驶里程达到报废标准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报废更新。
申请报废更新的车主需要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加盖车主印章。
随后,登记岗受理申请,对于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车主需要将车辆送至指定的回收企业进行解体,并提供解体照片,这些照片需要记录下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缸体被打破、车架被割断的过程。
最后,车主需要携带相关文件,包括《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及车辆解体照片,到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完成报废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返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车辆。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后,仍需按照原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
此外,《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指出,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原车主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需满足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的条件。